评前公示方式及地点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职能部处进行业绩材料审核、基层(系)评审小组通过,现对2018年度职称评审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评前公示(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具体业绩材料原件可到相关系、院办公室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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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xx月x日——xx月xx日

二、反映问题及受理地点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职称聘任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证据充分,客观真实,事实求是。

联系 *** :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

三、公示通过人员,参加学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

职称公示在哪里查询

职称公示查询可以到当地云南2018职称评审公示的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二十五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十一人。根据需要,可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不设评议组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第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云南2018职称评审公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有效期满要重新备案。

[云南省]云南2018职称评审公示,云南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

职称评审公示期一般几天

职称评审公示期一般为五天。《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云南2018职称评审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云南2018职称评审公示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称评审管理法规,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 *** 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

1、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2018云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哪哈公示?

结果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经查询,部分结果如下:

扩展资料:

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库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0871—63635255

省纪委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0871—67195242

参考资料: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云南省职称评审公示在哪个网站

云南省职称评审公示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 ***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省委、省 *** 名义开展的省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 *** 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