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改革县级公路局(路政)怎么改革?

路政目前的收费主要是路产补偿费,这个收费项目不同于收费站收过路费那样来源稳定,这个路产补偿费是碰到就有,没有就没有,极不稳定,靠返回款弥补经费使用不足本身就是违背了路政管理的宗旨。路政管理的宗旨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而现在是一部分的使用经费需要从返回款开支,作为现实中的路政管理机构倒不是希望公路设施完好畅通,而是希望损坏公路的案件越多越好,因为这样就能收更多的钱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当前,高速公路的发展已经逐渐取代国省道的公路,路政执法本来就弱势,收不到钱了,悲哀哦!所以,我们国省道的路政执法队伍在改革中到底何去何从?改革还在进行,毋须言辞过早。改革的结果应该有二:作为参公管理对象?要不就是每天签个到,混个日子喽!悲哀!(一粒铜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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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云南公路局职称改革,云南公路局职称改革文件

县级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站在这轮事业单位改革中会怎么分类

公路局负责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同时承担公路涉路许可等行政职能、公路路政执法职能和公路养护公益职能,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均涉及公路局,改革后公路局人员和职能会一分为三。

县级公路局负责农村道路施工管理、路政管理、维护保养,市直辖公路局,负责同样的工作,不过是县级以上道路,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换一种说法,县级公路局负责的是县 *** 投资项目的维护管理,市直辖公路局负责的是市级以上 *** 投资项目的管理维护工作。

扩展资料:

职责:

1、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指导并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预算和财务管理,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的管理、交通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和事业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2、负责全市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和管理,制定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科研技术开发,归口管理交通工业产品的论证和质量监督。

3、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思想建设,组织指导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路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改革

请问交通厅的下属事业单位公路局怎么样呢?

2020年还有哪个省还有公路局吗?据我了解,2018年底起大部分省级公路局已经改革完毕。一般公路局所属路政总队和高速公路总队合并成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局,剥离行政职能的公路局改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基层改革最迟2020年底改革完毕,以江南县级市为例,8月份城管、交管所等将逐步转隶乡镇综合执法局。大方向看未来交通行政执法将被大综合模式合并,至于公路发展中心我预测很多很多年后将成为企业性质。

目前来说原各省公路局部分领导和人员是行政编制,大部分是事业编,单位性质是全额事业单位。不过你问的是过去式,基本没什么意义。如果什么省还有公路局,那么也必将面临改革中。以后的以后行政执法基本是行政编,不会再有事业编,当然目前相当长阶段肯定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至于收入各省差距太大,如果你是准备报考的新人,不建议你报考公路局。毕竟是一个面临改革的部门,当然你爸是李刚没问题[捂脸]

公路管理局作为交通运输局部门管理单位,已经成为 历史 ,被公路服务中心所替代(改革后事业单位名称不再有局、管理、监督等字眼,但有的地方只是去掉管理二子,依然为公路局)。

原来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至少有 *** ,包括管理养护农村公路的地方道路管理站,管理养护国道省道的市公路局县区公路段,管理养护高速公路的高速集团,基本是路权是谁的就由谁管理养护,所以各级公路局人员身份也很复杂,有参公的(省市公路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全额事业和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的(县公路段和地方道路管理站),还有企业性质的工作人员(高速),这给公路局改革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目前公路系统改革还是遵循稳定、和谐总基调,将承担规划、监督、管理职能和参公身份工作人员一并划到交通运输局,将剩余服务、养护等职能和事业人员划到新成立的公路服务中心。其路政执法人员和运政执法人员合并,组交通运输成综合执法队,参照公务员管理。

公路服务中心作为交通运输厅下属事业单位今非昔比,一般为副厅级全额事业单位,待遇上要比公务员年收入少30000元以上,晋升上也没有任何优势,职称评审相比以前更轻松,总之一句话没有以前强势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笔者工作单位隔壁就是原公路局,与他们单位的人比较熟悉,对他们单位还算了解。

(一)公路局的 历史 与现状

提问者的问题核心是公路局。其实地级市公路局,自2019年后就成为 历史 了。2019年,根据国家统一改革, 地级市公路局改为市公路事务中心,业务上受省公路事务中心指导,但行政上归口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由原来的公务员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为参公编,有的地方为事业编)。

(二)公路事务中心职能

市级公路事务中心依据《公路法》,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的建设、养护及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公路事务中心机构设置

以某一地级市为例。

市公路事务中心设12个内设正科级机构: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养护管理科、基本建设科、计划科、财审科、综合事务科、安全生产科、 科技 教育科、人事科、工程造价科、工程质量科。事业编制XX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XX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XX名。

下辖垂直管理X个县(市、区)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市XX公路事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上述县(市、区)级公路事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工资福利怎么样

公路事务中心要么是参公编,要么公益一类全额事业编。如果是参公编,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如果是全额一类事业编,工资待遇大概为当地公务员的0.9倍。至于具体数额,每个省不一样,每个地级市不一样,每个县区也不一样,总的来说,沿海地区高一些,中部稍好一些,东北、西部稍微低一些。

(五)上升空间怎么样

①公路事务中心下设12个正科级科室,比很多 *** 组成部门的科室还多, 从一个侧面说明公路事务中心比较重要。 ②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建设、养护及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相关工作。公路建设,是大项工程,领导关注,群众关注,是一个地方的大额资金支出。 从这点看出,公路事务中心非常重要。 ③公路事务中心垂直管理的下属单位众多,如果你到了市级中心,完全可以很轻松的干到正科级,即使当不了机关科长, 也可以到下属单位当个主任,随便超过很多市级公务员,哪些县乡级公务员更不在话下。 因此,公路事务中心上升空间非常好。

综上,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局)职能重要,掌管重大工程,工资福利较好,晋升空间较大,算是个好单位。唯一有所顾忌的是,有的人在意他是参公或事业单位。如果是参公单位,在本地与公务员完全一样,可以相互调动。如果是事业单位,由于提拔晋升快,也是可以接受的。

欢迎留言,谢谢关注。

全国公路系统的改革,在2018年启动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基本上已经全部完成。省级层面的公路局,主体行政执法职责比如国省干线的管理和征费等收归交通厅,作为交通厅内设机构职能,其余职能保留随单位改制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交通厅下辖的二层公益类事业机构,行使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等职责,更多突出公益服务职责,而不是行政执法。今后,不再单独设置类似的“事业局”,

在机构性质上,公路局原来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一般都审批为参公机构。剥离行政执法职责改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后,公路局失去了参公依据,一律改为了公益类,人员随职能转隶分流安置。原参公性质的继续保留身份和待遇不变,逐步消化过渡,新录用人员全部按照新三定使用普通事业编制,不再参公,也就是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处理。单位的级别,原来省级公路局基本上都是副厅设置,很多甚至是正厅,改为中心后多数调整为正处级,列入了公益一类管理范畴,继续保持省、市、县三级垂直管理体制。极少数设置为公益二类。

改革后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优化结构后,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公益服务职能,聚焦公路养护主业;二是更加市场化,比如下辖的县级公路养护中心,很多都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处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服务公路建设和养护,有效提升了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省级公路局改为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职责也归并到省交通厅,可因为人手等方面的问题,实际上目前阶段多半时间还是原班人马在干活,和之前并没有太大区别。要彻底理顺,恐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公路局,原来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有的是纯事业单位,有的是参公管理。这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居多。公路局成立晚,参公也是后来单独审批的,因而各地都不一样,能不能审批参公,完全看当地参公单位比例,和省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审批。公路局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尤其是行政执法与监督职能,因而参公管理,也是有依据,且理所应当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党政部门承担,事业单位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将来也不再新成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而公路局就只能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运输局,不具备参公管理的依据了。

2018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不允许再成立和存在“事业局”,即事业单位不能再称“局”。紧接着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明确要求成立农业农村、文化 旅游 、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五领域”执法队伍,原公路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也就划转到新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中。这样一来,经过新一轮改革,公路局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被划转出去,也没有了收费职能,只保留公益服务职能,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目前为止,党政机构改革已经结束,行政执法改革也结束,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也结束了,就剩下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了。公路局一分为三,部分人员“连人带编”,随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运输机关,成为公务员。同样,部分人员“连人带编”,随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新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队”,和运管局、公路段、征稽站等,整合成立为行政执法机构,重新审批参公管理,将来还有可能整合到机关,成为公务员岗位。其他的公益服务职能,最终整合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这一工作将于明年全面完成。

厅下属的当然是省级了,日子好混,职称和职务都有较大的空间。不管怎么改革,名称或者身份全国各地都不大一样了,但大多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厅里的无行政审批权的服务机构了。

公路局很好。

公路局已经改革得差不多了,省级公路局改为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政职责归并到省交通厅,以后公路局将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原来的参公单位变成事业单位编制,新进人员将不能再有车补等公务员专属福利,待遇之类的大概率比不上之前。其他的不会大变,还是很不错的单位。

公路局现在已经改为公路发展服务中心了,属于事业单位,如果是省市级的还好工资待遇不错,升迁空间不大,如果是县区级的公路单位没有任何优势。

云南省公路局下属公路管理总段事业单位改革后会变为企业还是行政?

企业,改制好多都会改为企业了。建议报考高速公路路政,待遇比普通的路政支队好很多,而且路政以后可能会参公。

至于各个总段,现在实在不好说,因为各地政策不一样,有一些参公了,还有一些地方实行管养市场化,就变企业了,我就是总段的,现在也在密切关注动态。

扩展资料:

公路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 *** 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路局

关于职称改革问题

各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局,省各专业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省直在榕单位、中直在榕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坚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需要,现就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 正常化评聘工作总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1、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论文要求要区别对待,凡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中、高级职称,其论文不作必须备条件,可以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代表作送审。

2、 为结合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今后正常化评聘工作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提出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要求,凡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任职期间至少一个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推荐上报,各级职改部门应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这个条件作为申报对象必备要求进行预审或推荐。

3、 为云南公路局职称改革了充分发挥现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传、帮、带”作用,缓解人才密集单位职务结构比例偏紧的矛盾,对经批准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延聘期间可申请聘任专项指标,在2000年前,可不纳入该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二、 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1、 下放评审权利,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的客观需要。各地(市)基本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备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应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或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下放评审权限组建的高评委或专业高评委,可由15—25名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地(市)具备组建某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建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条件的,由地(市)或省直部门、单位提出方案,征得省相应系列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2、 进一步简化评审程序。凡地(市)已组建某一系列高级评审组织或省直部门、单位已组建某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有权评审该系列或专业的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包括学历、资历破格评审对象,省系列主管部门组建的高评委不再对破格评审人员进行“二次评审”专业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计划、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可直接向省职称领导小组报告,由省职称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并抄送系列主管部门备案。地(市)组建的高评委的工作计划、预审材料送省职改办审核,评审结果的审批和报备仍按过去规定执行。

3、 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及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领导,对评审工作要加强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评审组织建设应适应职称工作正常化要求,在任期届满换届重组中,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一般不参加评审组织,切实改善评审组织人员素质及职称、专业、学历及年龄结构,调整充实并提高各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45岁以下专业人员的比重,使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各级评审组织中逐步达到比例要求。

三、 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应对相对应系列正常工作

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的评价标准条件,及破格条件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一些不切实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使有关规定更趋合理。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控办法进行研究制定。高级、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应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年内提出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以适应正常化评聘工作及深化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 进一步完善任职考核办法,强化聘后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与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有关工资制度改革规定等政策相衔接,对原省人事局、省职改办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工作考核的意见》(闽职改字[1989]015号)、《关于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工作的意见》(闽职改办字[1991]24号等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 考核结果统一规定为三个等次,即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 单位行政领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可选用行政序列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进行考核。

五、 授权省人才交流服务部机构(即省人才智力开发服务公司)牵头,研究提出三资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定工作实施意见,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承办三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人事关系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职称评定的申报考核表、评审或推荐、委托评审等具体事宜。

六、 中央和国家部委属在闽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驻闽部队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云南公路局职称改革我省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颁发我省相应资格证书的,应按所规定的评审程序,送所在地(市)或省人事职改部门预审,预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委托送审或颁发资格证书。

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自行废止。

公路局改制后会怎么样?

公路局改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我就是县公路分局的。一般改革的方向是向二个方向,一个是路政部门会向行政执法单位靠,一个是养护会走向市场化。但不管怎样改,都不会差,毕竟公路是基础设施行业,每天都与老百姓打交道。至于编制,倒是不要去太在意了,只要效益好,什么编制都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