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要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和方向,按照 *** 中央中发〔1986〕3号、国务院国发〔1986〕27号文件,经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坚持能上能下,突出水平能力,重在工作实绩、贡献大小,择优评聘,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为增进团结、稳定边疆服务。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与 *** 中央、国务院、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在实施步骤上要按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行。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的对象是:在各级 *** 编制部门确认的企、事业单位中,国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范围内,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 党、政、群机关一律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党、政、群机关直属或下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职能具有拟定计划、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督检查、协调服务等行政管理性质的,也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党、政、群机关下属的独立事业单位,其主职能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国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范围内的,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第六条 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各单位要在下达的岗位数额内,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各地、各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设岗定责工作要加强指导,检查落实。第七条 各企、事业单位在转入经常性评聘工作前,要对首次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按下列要求设置岗位: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把首次评聘中下达的职务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数额。

(二)按照因事设岗、职事相符的原则,对原来的指标使用方向进行调整,把有限的岗位数额主要用在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上。

(三)将评聘后剩余和空出(离退、调动、自然减员、晋升)的高、中级聘务岗位数额用于需要增补的岗位。

(四)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各岗位的具体职责。第八条 岗位设置的具体问题

(一)要严格控制正高级职务的岗位数额,原则上只用自然减员的正高职岗位空额补缺。少数单位由于事业发展,情况变化,确需调整正、副高职比例,增设正高级职务岗位的,由单位提出,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增加。全省新增拨的高职岗位数额中,正高职控制在10%以内。

(二)因事业发展,任务增加,编制扩大,确需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在坚持从严控制的原则下,可由主管部门提出,报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下达。近期内,全省每年正常增岗幅度,高职岗位数额控制在原有高职岗位数的4%以下,中职岗位数额控制在6%以下。另外,从我省实际出发,省里将一次性增加一定的高、中级岗位数额,重点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人才密集的单位。使用中不搞平均分配。

(三)一九八七年以来经各级 *** 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新建事业单位,可根据目前的工作任务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参照同类单位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岗意见由单位提出,在省下达的岗位数额内,地(州、市)属单位由各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省属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批准,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四)年龄在40岁以下破格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45岁以下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的,每年评审一次,由省人事(职改)部门分配控制数,统一组织评审,批准后专项下达岗位数额。岗位数额专人专用,若晋升或调动出省等,其岗位数额由省人事(职改)部门收回。

(五)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或抽调到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及艰苦行业工作者,合同或抽调期在三年以上的,其高、中级职务岗位数额,可由所在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专项下达。在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数额可随人带回。

现在省级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到上述地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两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试行条例的规定,参考其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及业绩,在当地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如需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数额,亦按上述程序报批,由省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若返回机关,其岗位数额收回。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束后,从外省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岗位数额亦可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请省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

(六)今后,凡从军队转业到地方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主管部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系列主管部门认定后,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如需新增岗位数额,高、中级数额分别由省、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专项下达。

(七)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实行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的办法,不再下达岗位数额。具体办法由省经委研究提出,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另文下发。

(八)一九八七年以来,由事业转变为企业性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可在首次下达职务指标的基础上,省、地、县属单位分别由省直主管部门和地、县人事(职改)部门按企业职改的有关规定核定,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由企业转为事业的单位,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可在首次下达的职务指标基础上,由各级主管部门比照同类单位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地、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九)经费全部自给、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岗位设置,可按核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的办法实施;事业费减拨到位的独立的科研、设计单位,经核拨经费的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报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备案,也可按上述办法。

(十)在《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修定以前,对大、中型工交企业中的高、中级经济专业岗位数额要从严掌握,高级经济专业岗位,一般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5%以内;中级经济专业岗位,一般控制在工程技术系列同级岗位数额的20%以内;小型企业一般不设高级经济专业岗位。

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

Ⅰ 中学一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需要哪些条件

因为各地职称评定委员会出台的文件要求都不同,所以具体情况还是应该咨询你所在地的教育部门。

Ⅱ 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论文有什么要求

云南省德宏州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论文有什么要求?

Ⅲ 评高级教师需要哪些条件

评高级教师需要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二、具体标准条件:

1、工作能力突出:能对所教学生根据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理论知识扎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教学成绩显著: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改、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发挥作用: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5、教育工作经历: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二、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三、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四、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Ⅳ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什么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4)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Ⅳ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 ***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2、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

(5)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Ⅵ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承担五年以上副高职务工作。

2、教学成绩卓著。

3、发表、出版过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

4、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6)云南省中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Ⅶ 中学一级教师要评审中学高级教师需要什么条件

中学一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其中有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内业工作20年以上,并容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本科以上毕业,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任教一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

3.任现职以来,省直或市、州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州厅(局)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市、区)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县(市、区)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乡镇中学应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Ⅷ 中小学高级教师晋升条件

您好,发表两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参与1~3项科研成果,可以安排省级、国家级学术期刊论文,可以操作国家级课题主持人、参与人,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Ⅸ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 *** ,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 *** ,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 *** 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 *** 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 ***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云南省]云南省职称评审暂行规定,云南省职称认定

云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 云南省工程类中级职称那些部门可以评

职称一般就只有人事局才有资格评审颁发职称的

满意还请采纳,谢谢

2. 云南省申报机械类中级职称(工程师)条件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能给你一些借鉴!!

3. 云南省职称评审的条件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4. 云南省建设厅职称评定有哪些专业

区别:

就挂* 价格来讲:建设厅颁发的挂* 节的高点,可以网上查出来,人事厅回颁发的证书如果单位答需要用的话直接挂在那单位就可以。

其次:建设厅颁发的所有证书只能挂* 在一个单位,人事厅颁发的证书是可以分开挂* 的,除非需要单位要求必须挂* 在一起。

建设厅和人事厅是联合考试的,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类分为十一个专业,具体要考哪个要看自己的专业是否合适,现在的建设厅中级职称都是以考代评,在报名前,要考过计算机应用,考中级职称至少考三科,高级职称考四科。拿到证书后再到建设厅的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的报名表格,全部把考试通知上需要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拿去就可以报名了。

考试通过后,评审单位一栏一般都会填写建设厅和人事厅联合评审。证书全国范围内均有效。国外是否有效待考察。。。

5. 请问云南省工程师证(中级职称)是在哪里查询

现在目前国家没有公开统一查询的地址,不过几个一线、二线、三线大城市已经人事局联网,一般证书在不同地方使用,当地建管所及人事局都可以到证书颁发地调取资料,或者由证书持有个人到当地人事局调取红头文件。

这里可以说下,06年以后的工程师证书都国家都做了统一的划分,在证书颜色都做了统一调整,评定标准统一化,虽然证书还不能实现全国统考、统查,但是06年以后颁发的证书极个别地区都有人事局网上公示公告。

但是现在都不规范,网上能查的只有少数的几个省,而且工程师的证有好几个部门可以办理,这个没事,只要你有能力,施工单位一般不会去查这个真假的。

我爸爸就是工程师、我一星期前刚帮他查过的!就是以上的 *** 。

在省职称网、或者云南省建筑管理信息网://ynjst-jgc/sky/jgcweb/index.aspx 输入你的姓名、地区就行了。

6. 个人如何在云南昆明评中级职称

*** 问问,人事部社会保障局的就好了,对了你论文问题解决了么,

7. 2014云南省中级职称评审查询

一般是 *** 和发函查询,网上是查不到的,最多就是网上公示时可以看到。

再一个你是通过哪里申请的,如果是公司就要用公司名查,如果是中介机构,也同样要用申报的公司名查询。

8. 问:云南省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在哪个部门评定

申报条抄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9. 2017年云南省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要求

您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就可以了,如果感觉竞争力大可以教材挂名、专利挂名,都可以安排,希望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10.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工程师职称,换工作城市,社保年限有什么要求

没出省应该是没问题的,出省了就不好说了,要看当时政策

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

1. 在事业单位里中级职称评定需要什么条件

事业单位里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破格条件: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如果自己本专业与要评审职称的专业不符要求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近或一致的学历专业。主要有两种 *** :

1.对于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调岗比较麻烦,也涉及到很多东西,一般都不会轻易选择调岗。

2.最为保险的做法就是选择自己对口的专业,进行学习。如果所在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可以通过相应方式进行学历教育继续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后进行申报。

(1)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职称的作用: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需要职称,退休工资与职称也是挂钩的。虽然市面上很多企业不重视人才的培养,职称与工资不挂钩,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不需要评职称,职称必需的,因为在跳槽的时候,职称等级代表起点,高职称高起点,低职称低起点,没有职称,别人并不了,也拿不出证明自己能力的凭据。即使不跳槽,在企业工作,如果想做高级的课题项目,负责人都有职称的要求,否则只能挂别人的名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果实。

2. 云南省评工程师(中级)职称具体条件是什么

2015云南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职称评定材料:

1. 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 、更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3. 2寸照片一张;

4. 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3. 事业单位职称有哪些怎么评职称

事业单位职有三级,分别是:初级、中级和高级。

1、初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四高中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五初中生及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2、中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四初中生及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 ***

一本科生,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二大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三中专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拓展资料: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作用意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资料来源:职称评审

4. 事业单位评职称条件

不是的年限满了 还得考试,发表论文什么的,相关资格也有很多,会内根据您的学历容不同,和你年限的有一定的关系,不知道的话你就问问你们人事和领导,他们都一般会给您要求的,我们单位这块都是领导统一给办理,考试都得自己考,发论文我们是统一在百姓论文网发的,挺好的,具体你也可以去问问。

5.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5)云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之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之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6. 事业单位职称评定要求

评职称不管copy是什么单位一个地方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全国每个地方的区别也大同小异。主要是你资格够了,就可以评定了

每个事业单位都有它的主专业系列,这个主系列相对好评定一些。先参加职称外语的统考,需要拿到理工类的,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时定在助理级。助理级任职年限够了以后,可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定,还要发表二篇或以上的论文,百姓论文网也有说,发的时候可以去问一下,我们单位都是那块办理的。再最后就是填写大量的中级职称评定申请表。

7. 事业单位凭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首先,要有文化程度,必须是中专、大专以上毕业的:

1、在每年的九至十一内月是职称评定的时间,一容般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再由单位负责统一上报到主管部门的,从初级、中级、高级一步一步逐步进行;

2、评中、高级职称时,要有科研成果的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

3、评初级职称时,只考取“职称计算机”。

4、评中、高级职称时一定要有“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两门考试,不管什么职业的人员都可考;

因为职评时必须要有这两样证书才可以的。

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主管人事的,就什么都明白了

8. 事业单位的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事业单位是根据自己的事业专业来确定设置职称岗位的。所管的事业如是财政类、审计类等内相关的,可容能需要会计师的技术职务岗位,否则不会设置。持有会计师专业职务的资格的,在没有岗位的情况下,不会受到聘用,由此也无法与工资挂钩。顺便问一下,你的计算机中级是不是职业资格呀?如是,职业资格和技术(专业)职称是两码事。比如:注册会计师,是一种职业资格;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专业职务资格。专业职务资格是需要有岗位并得到聘任,方有实际作用。操作中有:高职低聘的。

再说到某单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这都是行政领导职务。

9.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程序

职称,指的是专业技术职务。

一、目前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可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内技术人员和工容勤技能人员。

二、职称评定一是与岗位设置有关。也就是说,(1)根据岗位设置如果你定岗在管理岗位,你以后的岗位(待遇)等发展途径为:十级职员、九级职员……;(2)如果在定岗在专业技术岗位,你就沿着专业技术类的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称发展;(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双肩挑”。

三、职称评定二是要结合评聘结合的原则。也就是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人事部门核定的职称范围内,采取聘用的方式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你拿了统计师中级证书,也不一定以为着单位就一定要给你中级职称的待遇,应为那只是资格证书而已。

希望能给你帮助,欢迎追问。

10. 云南省职称评审的条件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技术员以上相应职称(资格,下同)的人员。第二条 具备之一条规定的在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第三条 具备之一条规定的从全民企事业单位流向集体、乡镇、民办、“三资”等企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集体、乡镇、民办“三资”等企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第四条 各级 *** 人事部门是同级 ***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结合,以下一级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五条 省级人事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对各地州市和省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落实;重点管理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下称“国突”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下称“省突”人才),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下称“特贴”人员),回国定居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备选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第六条 各地州市、省直各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政策。依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地本部门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负责第五条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管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对县及县级单位(部门)进行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和落实。

县及县级单位(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县及本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第七条 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不同性质、类型、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事部门进行政策指导。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为四化建设服务。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与学风,刻苦钻研业务,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第十条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把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在设立科研项目、继续教育、选拔优秀人才以及破格晋升职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第十一条 重视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专业学科优势,有计划地采取重点培养、重点扶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的 *** ,尽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能进入国内或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除工作需要担任领导职务外,不得造成新的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凡专业不对口本人要求调整或流动的应予支持。

对专业水平较高,确有真才实学,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闲散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需要,经过考核,视其情况,可以聘用或录用,以发挥其一技之长。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内地到边远地区去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急需人才的行业和单位流动,向经济建设生产之一线流动,向更能发挥作用的岗位流动,合理调剂人才余缺,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和结构。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和人才富裕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辞职、退职、调动、停薪留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多种方式去承包、领办、租赁、创办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小型企业、科技开发企业、民办科技企业或到农村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由有关方面共同商定。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格按照各系列的《条例》、《实施意见》和《评审条件》规定进行。评定职称要以能力、水平、实绩、贡献为主,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职称。第十六条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层次一律不再评定职称,须参加相关系列、专业、层次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十七条 按照“科学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企业自主聘任;事业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额或批准的结构比例聘任职务。

打破聘任职务终身制和单位所有制。企业单位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的情况,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不聘;事业单位可高职低聘、缓聘或不聘。专业技术人员有正当理由可拒聘或要求调整岗位或要求流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第四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第五条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第二章 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七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云南省职称评审暂行规定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云南省职称评审暂行规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第八条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第九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第十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核准备案,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备案。第十二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可以设立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