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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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全称人力资源管理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又称人事。人事管理是为实现一定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的目标,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选拔、使用、培养、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下面是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我帮大家整理的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及其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下放的职责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证职能,下放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划入的职责

将昭通市公务员局承担的职责划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备案和监管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招录、培训、任免、考核、奖惩、统计、辞职辞退、职位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 *** 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及人才引进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严格执行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

(十二)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昭单位劳动用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中央、省属驻昭企业职工转移进昭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昭通市人民 *** 交办的其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核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法规科(行政复议办)。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 *** 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经费财务的预决算、核算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

(四)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聘任制公务员进入、管理和退出机制;配合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和挂职锻炼等制度;公务员信息采集、公务员统计工作;承办昭通市人民 *** 任免工作人员事宜。

(五)公务员考核奖励与监督科。

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实施意见;执行荣誉制度、 *** 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级奖励表彰人选、以昭通市人民 *** 名义奖励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昭通市人民 *** 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及表彰事宜。

(六)公务员考录培训科。

负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协助在昭省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协调、督促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承担昭通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人力资源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围绕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政策;统筹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协调全市人事人才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昭通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市直和中央驻昭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贯彻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综合性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发、调整、预算和决算审核上报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指导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企业 *** 干部思想教育和 *** 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 *** 干部群体性 *** 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 *** 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承担昭通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划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和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对申办初、中级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及高级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初审(转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培训、鉴定机构年检的初审及转报工作;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对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全程监控管理工作;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对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中(初)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的综合管理工作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昭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进行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 *** 工作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 *** 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任免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事业单位公开 *** 和公开选调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科。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审核全市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手续;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担昭通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

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备案;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级离休人员医疗的政策拟订、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并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调整;承担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

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各项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拟订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办法;拟订档案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昭通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昭单位劳动用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中央、省属驻昭企业职工转移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二十)仲裁科。

拟订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仲裁机构组织规则,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十一) *** 科。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综合分析、反映 *** 动态,开展 *** 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治维稳相关工作;牵头办理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 *** 事项。

(二十二)农民工工作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市农民工相关政策和规划,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及完成年度任务情况;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宣传报道、调查研究和农民工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承担昭通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科。

贯彻实施外国专家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和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人选;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管理项目配套经费;审核上报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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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的信息

昭通市2021年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

昭通市2021年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是10月份。

学历与工作年限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里的基本资格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只有满足云南省昭通市中级职称了申报资格,我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申报人员如能满足其中一种情况,那么在基本申报资格这关上就算是跨过去了。

业绩和论文

业绩和论文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重点条件,这两项缺了哪一项都无法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所以在准备上是不能出现差池的。

首先是业绩方面,工作业绩其实就是工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通过工作业绩可以让评委老师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你以往的工作情况,一份优质的业绩可以为你的职称评审加分不少。

而工作业绩提交主要讲究两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在数量上不要求多,准备三到五份自己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业绩即可。

昭通教资面试线上审核什么光束在哪里扫码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部署和《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要求,现将昭通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4月15日9:00-18日18:00【进入2022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入口】

(二)网上审核确认日期:2022年4月15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开展工作)。

(三)网上缴费截至日期:2022年4 月21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2年5月9-15日(须在面试前完成下载)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2年5月14-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2年6月15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昭通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

2.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就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昭通市的中国公民。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 *** 领导的,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其他考生相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昭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不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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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所有考生务必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签订《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昭通市管理原则予以明确和落实。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昭通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14日起关注昭通市考试组织机构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参加考试。昭通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同云南省的一致,详见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附件3。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存在错误,影响报名、参加面试及后续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2022年上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面试网上报名。3.2022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国教育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至即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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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报名照片 ***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

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凡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面试大纲详见《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附件4)。该类考生现场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凡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3.除以上两类情况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网上审核确认

未经网上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1. 审核确认方式:采用网上审核方式,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扫描下面二维码选择考区,并按流程上传所需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如下:审核平台地址:(审核平台首页页脚提供操作上传审核材料说明书)也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访问审核平台:

2.审核确认范围:

(1)在读学生学校所在地,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港澳台居住证签发地在昭通市的考生(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驻昭通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审核确认需上传材料:

(1)《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 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

(4)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①户籍在昭通市内的社会人员,需上传户籍材料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②户籍不在昭通市内的社会人员,需上传有效期内在昭通市居住证原件;③驻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昭通市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昭通市报考的,无需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明;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正反面复印)。

(5)学历与学籍证明等:①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上传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5);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上传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学历要求:

①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 *** 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②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上传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上传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④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的,另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⑤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的,另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面试费280元/人·次。特别提醒:1.未通过网上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15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当地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 ***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 *** ,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考试中心 *** ***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 *** *** (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关注云南省教育厅官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1:昭通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xls.xls

附件2: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docx

附件3:云南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附件5:在籍学习证明.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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