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云南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试行办法》(云人职〔1999〕161号)文件电子版

关于印发《云南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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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人职【1999】161号

(参照文件打印,供学习参考)

各地、州、市人事局,省属各有关厅、局:

经1999年7月6日云南省人民 *** 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我省工程技术人员中开展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云南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开展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评聘工作,是我省进一步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快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评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人事厅反映。

云南省人事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云南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试行办法

之一条 为充分发挥高级技术人员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进一步提高学术、技术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正高级工程师是在实施《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基础上设置的正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 正高级工程技术职务评聘的范围是: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实施意见》的规定评聘的高级工程师,在工程技术工作中成绩优异、贡献突出,具备本试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已离退休人员和达到离退休年龄未按有关规定被批准延长离退休时间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和参照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和人员不参加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四条 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职考核优秀或称职。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担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成绩优异、贡献突出。

(三) 参加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我省规定要求。

第五条 评审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条件

(一)专业理论要求

1、具有系统、专业、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够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2、在本专业理论技术领域内有深厚造诣和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外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熟悉国内外有关前沿理论在本专业的应用情况。

4、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现状和发展方向,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计算、分析、研究。

(二)业务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1、主持过省级及其以上工程技术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规划、设计项目。

2、负责并指导过省级及其以上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或有关项目的研究工作。

3、主持过省部级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工作。

4、编写过具有较大影响的科学论著。

5、具有指导研究生或高级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术带头人。

(三)业绩要求

工程技术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我省重大工业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新产品开发、产品创优、工程设计、资源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同行专家公认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 主持完成省以上重点科研、工程技术项目(设计通过正式鉴定、验收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或经国内同行专家、主管部门确认,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

3、 经过工程技术的实践或总结,在全国性专业核心刊物发表五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了十万字以上专著。

4、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等以上一项,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一项,三等奖二项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指获奖额定人员)。

第六条 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或获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二等奖;或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第五条规定者,可不享受学历、履职年限的限制,破格推荐评聘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第七条 申报、推荐程序

(一)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外语成绩、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 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省属单位经主管部门,地、州、市属单位经地、州、市人事部门将有关评审材料于评审一个月前送省人事(职改)部门,经资格审查后,提交评委会评审。

第八条 省人事厅职改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委会的规定组建云南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我省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委会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评审通过并经省人事部门批准获得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上级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正高岗位数额)内聘任,受聘人员按研究员兑现职务工资;属企业人员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自主聘任。

第十条 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评审实施以前,对少数担任高级工程师十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省人事厅另行下发。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职改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本试行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云南省]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通知

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职称取得难吗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是明确范围及基本条件。试行办法规定,凡属云南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行政机关单位及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评聘范围。学历资历条件一般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并按申报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以及大学本科学历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工作年限。

二是严格评审条件。在评审条件中对专业理论水平、业务经历和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要求都作了相应明确。试行办法规定申报人员除应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外,还要求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三是提出了破格申报条件。为客观公正、科学选拔优秀的、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试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标准,并结合近年来会计改革的实际,提出了5条破格申报条件:一是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二是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以上奖励;三是获财政部表彰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四是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集体奖限前三名);五是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结业证书。

四是明确了评审组织及推荐申报程序。试行办法对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评审组织机构设置及评审方式、推荐申报程序均作了一一明确。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采取面试答辩与同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再组织实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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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6年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公示

经国务院同意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意见》指出,改革将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对农村教师适当倾斜。《意见》还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改革和创新评价法,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要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民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意见》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各省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平稳过渡,稳慎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自2011年9月以来,人社部、教育部已在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开展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改革扩大试点过程中,3293143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39名。人社部表示,此次改革主要突出以下特点:一是制度创新。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二是科学公正。改革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评价机制的公信力,把激励教师长期从教、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转变职能。 *** 部门主要是建立制度、制定标准、结构比例控制和监督检查,真正把职称评审权交到评委会,把聘用权交到学校。

楚雄州小学教师进高级职称的条件

《云南省教师评职称条件,2016云南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关系到教师的聘用以及工资待遇等等,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下面我们来具体看看云南省具体是如何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希望小当家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若您再论文方面还有什么不解请留言追问或 *** 一三二九八七六三三三,我会详细为您解答。

云南省职称评审的条件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云南省同行专家职称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